2015年9月29日 星期二

「迎難而上」之一:緣起

我的官司上庭在即,這陣子整理了不少文件,也整理了自己的思緒,也回顧了這件事的很多緣由與經過,也很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原先我希望於9月推出的《迎難而上》書籍也因公務繁重而只得押後,今次我精心細寫了三篇文章與大家分享。

我挑了這期間三項於「迎難而上」危機上,以及在拖欠薪金事情中具標誌性重要意義的事件,整理為三篇文章,分別為「迎難而上」三部曲,今天起一連三天與大家分享。

亞視的營運一直未能做到收支平衡,許多時候都是需要股東及投資者每月注入資金,以作發薪或營運等開支,直至王征先生與黃炳均先生的時代亦然。正常而言,公司均於每月月底向員工發放薪金,除非遇有更換銀行服務等事情,方會遲一兩天發薪金。故此,往常的慣例是每月月底前三數天,股東及投資者均會向亞視注入資金以供發薪。但是去年9月這一次遲發薪金的情況卻有所不同,至101日,原來預計供發薪的資金卻一直未有到位。

這裡跟大家說說當時亞視內部的架構職權分工,我於2014227接任執行董事以來,根據股東、投資者及董事會的安排,我作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日常行政營運,然而關於股東及投資者的資金注入,卻由當時的財務副總裁李錫勛,以及於董事會內代表黃炳均的董事兼高級副總裁欒振國負責,在董事會中作出匯報,並直接向股東及投資者溝通,以及安排每月資金注入的事情。

我於9月底時見資金仍未到位,已急如熱鍋上的螞蟻,除了多次催促李錫勛及欒振國二人盡快與股東及投資者了解情況外,我亦多次主動與投資者王征先生與大股東黃炳均先生接觸,以了解情況,並希望能如期向同事發薪。

當時王征先生給予我的訊息是,他與大股東黃炳均先生正與市場上的潛在買家洽談亞視股權轉讓事宜,並且將很快會有進展。他告訴我,那時與潛在新買家洽談的其中一項條件,就是由新買家支付該月員工的薪金。

這裡我作一些解釋。2009年亞視也曾進行股權轉讓,以我所了解,當時公司也面對財政困難,而其時的新投資者王征先生在未簽訂所有正式的合同及文件前,已注入資金予亞視作發薪金之用。以我理解,王征先生的想法是,他希望當年他投資亞視的情況同樣地再度出現,即由新買家支付員工薪金。

我聽到情況後,是感到萬分焦急的。但是,當時我相信股東及投資者所提及的洽談會如他們所言,很快會有好消息公布,發薪問題將會如期,或在法例容許的7天限期內解決。那時候,我從沒想過,事情往後的發展會是如此的複雜。

由於公司架構的改動,以及資金的問題,亞視於數年前已無聘用公司律師,如遇有法律文件或問題,方聘用外間律師作單一處理。這個情況對公司面對重大事件或涉及法律的事情時,是「足以致命」的,例如今次未能如期發薪,即為一例。

我是個坦誠的人,有些事情我不怕坦白。我在亞視並沒有股份,也不是「老闆」,只是打工的執行董事。多年來,我均是負責製作、公關及市場營業等工作,當日我接任公司執行董事一職時,由於公司臨時出現變動,故我可說是「臨危受命」的。當時獲悉上任執董雷競斌離任,其時環顧公司內,我可說是對亞視最為熟悉的一位管理層。

其時外間有一「伯樂」對我十分賞識,也開給我一個十分不錯的待遇,希望我能到他的公司工作。我們雙方已就此多次洽談,也已達成口頭協議,只差簽字作實。然而,基於對亞視多年的感情,不忍在她需要我時離去,又希望我能在執董的崗位上作更大發揮,故此我遂接受了王征先生及黃炳均先生的建議,出任執行董事一職,並婉拒了「伯樂」對我的邀請。

9月開始,我一直未有間斷地,向股東、投資者及董事會要求立即注資發薪,盡我執行董事的職責,希望可解決發薪金的問題。未料到,這就是引來一連串法院傳票的開始……

1 則留言:

  1. 葉家寶協助蝗精阻止蔡洐明查賬,葉家寶是蝗精走狗!

    葉家寶無將公司扭虧為盈,一味靠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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