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四月一日的懸念

去年四月一日的愚人節,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成員開會後,否定亞視免費電視牌照的續牌申請。自此之後,亞視的免費電視播放便進入倒數的階段。

很多人都在猜想亞視今年四月一日會做什麽?亦曾傳出會是《ATV2015年亞洲小姐競選總決賽》。相信在仍有五百人被欠薪及一切合理遣散費用仍未付的情况下,花錢做節目只會令人更氣憤!

去年我仍在亞視任執董的時候,曾想過在亞視免費電視最後播放的一個月,應做一系列懷緬過去,展望未來的節目,廣邀曾服務亞視的台前幕後,細說當年情;同時亦開始拍網劇及製作一些吸引網民的節目。可惜一直缺乏經費,自我離開亞視後,這最後三個月每况愈下,情況愈來愈嚴峻,令人痛心。我心裡更是無比難過,亦是無比難堪。為何一間曾經輝煌的電視台,在它免費頻譜結束之時,竟是如此的落寞?相信一代愛亞視的觀眾都會同悲!哀亞視免費頻譜的消失,悲亞視一班熱愛公司員工的不幸!收到不少媒體都會自製亞視倒數節目,幾間媒體都邀我出席見証,令我真是分身乏術。

今年的四月一日,由黎文卓監製,我的第一本作品《有緣再會》,將會面世,有人以為是愚人節的環節。在此我鄭重宣佈這是鐵一般的事實,這本記錄了我在亞視最後一年的書本終於誕生,希望藉此讓讀者更了解當時我決定堅持的理由,從而亦使他們有迎難而上的動力。我還計劃將我的版税全數捐出作教育獎金。

四月一日,我將會在西九龍中心,與一班熱愛亞視的朋友,一起分享在亞視的日子。我不知那晚還有否懸念,但我深信:「有緣再會。」

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三屆歌王的第一次

前周末,去了東莞塘下三正半山酒店,參加由亞洲會王文漢理事長全力支持的第27屆世界太太全球總決賽。我除了是亞姐的選美賽事外,極少參加其他的選美活動,今次也算是破例。

離開亞視後,不少人都請我做不同的選美顧問及製作。自己除是亞姐之父外,亦曾參予了創辦鳳凰台中華小姐環球大賽及早年中央電視台國際頻道與中國文化部合辦的中華文化小姐大賽,亦多次製作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工展小姐,迄今工展小姐仍沿用我改良的賽事模式。其後,我亦做過不少模特大賽、男士選舉,我想自己慢慢也掌握了一些選秀真人騷的竅門。

滿以為選世界太太應有一些考驗太太特性的環節,可能是美國母公司仍掌控整個流程,故只覺像一般選美無異。倒是壓軸表演的1976,77,78三屆亞洲歌唱大賽冠軍首次同台演出,卻帶來不少驚喜。

1977年的6月暑假,我剛在麗的電視實習。那年5月17日在香港大會堂剛舉辦完由麗的電視主辦的第二屆亞洲歌唱大賽,冠軍是近年在中國好聲音大紅的老頑童鍾偉强,亞軍就是張國榮,還記得當時我做助導的《星期三晚會》,請了他們來訪問,這是第一次接觸了未來的樂壇巨星。

76年第一屆亞洲歌唱大賽冠軍盧維昌,既是我浸大師兄,又曾是富才同事,這次重逢,真是如烟往事。反而78年第三屆冠軍羅銘偉,近年仍活躍表演及慈善工作的他,我們碰面的機會仍是多的。今次一起見到他們三大歌王,原來是他們首次同台演出,真是聽出耳油。又使我想起麗的亞視早年已有國際視野,1989年我正式加盟亞視工作時,還籌辦了亞洲太平洋歌唱大賽,亦是一項創舉!

在這段亞視免費電視倒數的日子,我感到只是難過和唏嘘,幾天前我返亞視接受訪問,更感覺繁華過後的蒼涼!一切俱往矣,人總是要往前看的,我正待重新出發,希望可繼續得到你的鼓勵!





2016年3月8日 星期二

春之旅

過去一周我又去了北京,享受「春之旅」! 甫下飛機,便感覺北京的霧霾籠罩,不像春節的藍天,剛好碰上兩會正在召開,機埸及街頭到處可見公安及便衣在站崗。

每次到北京,到中國美術館評展覽,到三聯書店聞書香,到雕刻時光品綠茶,到首都劇場看話劇,到南鑼鼓巷串小店,都成了我的指定動作。今次又幸運地碰上《2016首都劇埸精品劇目邀請展演》,觀賞了由曹禺女兒萬方編劇,賴聲川執導,藍天野、李立群主演的《冬之旅》。

大幕啟開,呈現在觀眾面前是一個簡潔又有左、右及高一層三個演區的舞台,舒伯特的《春之旅》貫穿全劇。劇中,兩位主演將角色塑造得入木三分。舒伯特《冬之旅》唯美的旋律與歌詞,與兩位中國老人的悲歡離合,愛與寬恕結合得天衣無縫。沉重的題材和嫻熟的演技帶給觀眾多層次的心理體驗和思考。既是一幕扣人心弦的話劇,又是一場華麗的音樂饗宴。北京這個大都會自有她的文化底蘊,要我長住也不愁寂寞。今次可惜只留三天,無機會再去欣賞其他國家的節目。

返回北京四季酒店,便收到不少有關亞視即將熄燈又復播的消息,遣散了全部同事又聘回部分員工的舉動。我感到是繁華落盡,身世飄零的悲哀!一間曾經輝煌的電視台,為何會淪落至此,豈不痛哉!慶幸自己去年底全然辭退亞視的工作,不用再糾纏這苟延殘喘的漩渦!其實,我離開亞視後,真的不想再知道她發生甚麼事。關心的只是曾經一起堅持,一起留守的員工,結局竟是如斯?我不禁痛哭一場,當初我們的堅持是否徒然?我現在關心的是公司員工的欠薪何時可追回,欠我超過百萬的款項,包括欠薪、律師費、罰款、應酬交通費,何時可有?為何打工會到如斯地步?我絶不甘心,一定要爭取到底!